由国家信息中心、北京现代化研究中心、清华大学等单位的专家耗时一年多时间共同完成,长达50万字的一项研究报告采用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居环境、信息化四大类指标共27个评价指数,经过复杂换算后得出反映各地现代化进程的量化综合指数。这个评价体系既参照了国际流行的标准,也参照了国内不同研究机构设立的标准,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中国各地区的现代化进程。
(表一)中国现代化进程分地区排名 (表二)中国各地区人均GDP排名
香港 84.72 上海 76.05 天津 63.56 辽宁 47.03 广东 46.33 浙江 45.04 江苏 43.82 福建 39.04 吉林 38.24 黑龙江 37.32 陕西 36.84 山东 36.81 湖北 36.56 山西 35.25 重庆 34.48 河北 32.83 宁夏 31.78 湖南 31.34 内蒙古 31.31 四川 31.08 新疆 30.79 甘肃 28.41 青海 28.17 江西 26.87 海南 26.69 安徽 26.67 广西 26.16 河南 25.93 云南 23.43 西藏 23.09 贵州 21.26 香港 24386 北京 3062 天津 2414 浙江 1771 广东 1659 江苏 1561 福建 1494 辽宁 1455 山东 1264 黑龙江 1130 河北 1010 新疆 956 湖北 944 吉林 923 海南 862 内蒙古 781 湖南 731 河南 716 青海 693 重庆 683 山西 660 宁夏 645 西藏 641 四川 634 江西 631 安徽 631 陕西 607 云南 588 广西 564 甘肃 503 贵州 350
澳门
83.88
台湾
80.83
北京
78.50
澳门
14181
台湾
11820
上海
4505